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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設備報關所需單證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報關委托書
5、報檢委托書
6、申報要素表(建議提供機器銘牌核實資料)
7、《裝運前檢驗證明》或《舊機電產品進口聲明)
8、委托代理協議(雙抬頭申報)
9、《舊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或《重點舊設備進口許可證》
紡織設備進口報關辦理流程
01 確認海關編碼,確認是否為國家禁止進口的舊機電設備
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產品:
(一)《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目錄》)(商務部海關總要公告2018年第106號]
(二)舊玻亮、舊顯像管、再生顯像管、舊監視器等。(詳見質檢總局、發改委、信息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認監委公告2005年第134號附表)
(三)帶有以氧氣經物質為制冷劑的工業,商業用壓縮機的舊機電產品。(詳貝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環?偩止2005年第117號附件)
(四)帶有以氣經物質為制冷劑,發泡劑的舊家用電器產品和以覆氣為制冷工質的家用電器產品用壓縮機的舊機電產品。(詳見環?偩、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環函(2007)200號附件)
02 辦理《裝運前檢驗證明》或《舊機電產品進口聲明》
03 辦理《舊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或《重點舊設備進口許可證》(若需要情況下)
04 國外發貨一抵港申報
05 繳稅-海關查驗一放行
06 商檢檢驗
07 送貨至客戶指定倉庫
01 商檢調離(若需要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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