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格 |
100--600直徑 |
材質 |
70CrMo |
產地/廠家 |
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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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供制作工業鏈條用的合金結構鋼和優質碳素結構鋼冷拉圓鋼及鋼絲。
(一)尺寸、外形及允許偏差
1.冷拉鋼的直徑范圍為2mm-40mm,直徑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1-321中10級的規定,按其他精度等級交貨時應在合同中注明。
2.圓鋼的長度、外形應符合gb/t 905《冷拉圓鋼、方鋼、六角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的規定。
3.鋼絲的長度、外形應符合gb/t342 《冷拉圓鋼、方鋼絲、六角鋼絲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的規定。
表4-1-321 冷拉鋼直徑允許偏差
直徑允許偏差
9級10級11級
2.0-3.00
-0.020
-0.040
-0.06
>3.0-6.00
-0.030
-0.050
-0.08
>6.0-100
-0.040
-0.060
-0.09
>10-180
-0.040
-0.070
-0.11
>18-300
-0.050
-0.080
-0.013
>30-400
-0.060
-0.100
-0.16
(二)牌號及化學成分
1.銷軸用鋼材應用20crmo、20crmnmo、20crmnti鋼制造,其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4-1-322的規定。
表4-1-322 銷軸用鋼材牌號及化學成分 (熔煉分析) %
牌號csimncrmotinicusp
不大于
20crmo0.17-
0.240.17-
0.370.40-
0.700.80-
1.100.15-
0.25-≤0.30≤0.30≤0.035≤0.035
20crmnmo0.17-
0.230.17-
0.370.90-
1.201.10-
1.400.20-
0.30-
20crmnti0.17-
0.230.17-
0.370.80-
1.101.0-
1.30-0.04-
0.10
2.滾子用鋼材應用08、10、15鋼制造,其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4-1-323的規定。
表4-1-323 滾子用鋼材牌號及化學成分 (熔煉分析) %
牌號csimncrnicusp
不小于
080.05-0.120.17-0.370.35-0.650.100.250.250.0350.035
100.07-0.140.17-0.370.35-0.650.15
150.12-0.190.17-0.370.35-0.650.25
3.需方要求其他牌號時,由供需雙方協議,并在合同中注明。
4.鋼材的化學成分與熔煉分析允許偏差應符合gb/t222《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的規定。
(三)交貨狀態
鋼材以冷拉狀態交貨。要求以退火狀態交貨時,應在合同中注明。
(四)力學性能
鋼材應檢驗交貨狀態的抗拉強度,銷軸、滾子用鋼的抗拉強度應分別符合表4-1-324、表4-1-325的規定。
表4-1-324 銷軸用鋼抗拉強度
牌號抗拉強度 /mpa
鋼絲圓鋼
冷拉退火冷拉退火
20crmo550-800450-700620-870490-740
20crmnmo550-800500-750720-970575-825
20crmnti650-900500-750720-970575-825
表4-1-325 滾子用鋼抗拉強度
牌號抗拉強度/mpa
鋼絲圓鋼
不小于
冷拉退火冷拉退火
08540440440295
10540440440295
15590490470340
(五)工藝性能
鋼絲應進行90度冷彎試驗,彎曲半徑等于鋼絲直徑。試樣表面不得有裂紋或破裂。
(六)表面質量
1.冷拉鋼材表面應潔凈、光滑,不得有裂紋、折疊、拉裂、結疤、氧化鐵皮及銹蝕。
2.凡深度不超過從實際尺寸算起的該公稱尺寸公差的麻點、刮傷、拉痕、凹坑允許存在。
3.以退火狀態交貨的鋼材,表面允許有氧化膜存在。
(七)特殊要求
根據需方要求,并經供需雙方協議可加嚴試驗項目的指標。
十四、gb/t 15712-1995 非調質機械結構鋼
適用于切削加工和熱壓力加工用的非調質機械結構鋼。
非調質機械結構鋼是在中碳鋼中添加微量合金元素(v、ti、nb、n等),通過控溫軋制(鍛制)、控溫冷卻、在鐵素體和珠光全中彌散析出碳(氮)化合物為強化相,使之在軋制(鍛制)后不經調質處理,即可獲得碳素結構鋼或合金結構鋼經調質處理后所達到的力學性能的鋼種。
鋼按使用加工方法不同分為兩類:
1)切削加工用非調質機械結構鋼;
2)熱壓力加:工用非調質機械結構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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