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 Ex d(e) 標準Loher電機
具有這種防風暴類型的電機設計能夠把爆炸限制在電機內部。這意味著外殼必須能夠承受爆炸帶來的壓力。為了限制爆炸性氣體的造成的危險(與其它防護等級相比),除了點燃溫度,還規定通過電機外殼上的窄隙傳導點火火焰的能力。這是通過把它們分成 IIA、IIB、IIC 爆炸分組來分類的。
具有“防火外殼 d”保護類型的電機可以用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在許多有潛在危險的條件下都會產生這種氣體環境。這些電機屬于設備組 II—根據 Category 2G(相當于 Zone 1)。它們可以確保高等級的安全性。Loher Ex d(e) 電機經過了認證,適用于 EN 50014,EN 50018 和 EN 50019 或 EN 60079-0, EN 60079-1 和 EN 60079-7 規定的 1 類危險區域(Zone 1)。它們根據 EC 指令(94/9/EC)打上了 III 2 G Ex d IIB、II 2 G Ex d IIC 標記。(當接線盒的設計制造符合 II 2 G Ex de IIB、II 2 G Ex de IIC 的增強安全性要求時。)EC 型式實驗認證確保了始終符合這些法規。
Ex d(e) 電機還可以滿足(如果需要)與爆炸性粉塵保護 EN 50281-1-1 // EN 50281-1-2 標準相關的規定,因此相應的帶有 EC 型式實驗認證,這種電機可以工作在帶有導電性粉塵的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