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探傷防護門浙江天地之光電池制造有限公司一批貨值近4萬美元的鉛晶電池,經湖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合格后順利輸往伊朗,實現我市對伊朗電池出口零的突破。這是繼阿聯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之后,該電池產品又一次出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根據《中伊合作諒解備忘錄》相關條款規定,中國出口伊朗的工業產品需實施裝運前檢驗。為確保出口電池產品質量安全,保證順利出口,我市檢驗檢疫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第一時間深入企業,對該批產品的重金屬含量、復合電解液、放電性能、電壓穩定性、外包性能等關鍵控制點進行全面檢查,工業硫酸鋇同時強化對電池產品的貯存和運輸條件的監管,降低貯存、運輸等環節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