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風力發電網訊: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意見針對可再生能源消納提出了相關措施:
˙ “十三五”期間,跨省跨區通道新增19條,新增輸電能力1.3億千瓦,消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約7000萬千瓦。
˙ 力爭“十三五”期間,“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跨區消納4000萬千瓦以上。
˙ 開展風電和太陽能超短期高精度功率預測、高滲透率新能源接入電網運行控制等專題研究,提高新能源發電參與日內電力平衡比例。
˙ 實施風光功率預測考核,將風電、光伏等發電機組納入電力輔助服務管理,承擔相應輔助服務費用,實現省級及以上的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覆蓋。
˙ 以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為重點,鼓勵風電企業、供暖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探索網、源、荷三方受益的可持續發展機制。
以下為文件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
發改能源〔2018〕3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