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省提出,將嚴格控制落后產能,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無序擴張。對鋼鐵、電解鋁、焦炭等產能過剩的“兩高”行業,制定實施產能總量控制發展規劃。2015年和2017年底,該省鋼鐵產能均控制在5000萬噸以內,2017年焦炭產能由目前的6200萬噸壓縮到4000萬噸以內。淘汰鋼鐵行業土燒結、90平方米以下燒結機、化鐵煉鋼、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鑄造鐵企業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不含鐵合金轉爐)與電爐(不含機械鑄造電爐),以及鑄造沖天爐、單段煤氣發生爐等污染嚴重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實行減量置換落后產能。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火電、鋼鐵、有色金屬、石化、水泥、化工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該省還將對照逐步加嚴的標準,嚴厲整頓鋼鐵、電解鋁、焦炭等重點行業,制訂限期整改方案;對經過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利用、能耗消耗、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特別排放限值等相關規定的企業,予以關停;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用節能環保標準促進“兩高”行業過剩產能的退出機制。